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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建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招聘3名“双一流”高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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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3名优秀人才。公告原文如下: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3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2018-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8日,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上述材料(签字后拍照或扫描)、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打包压缩发送至应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按照“姓名-手机号-报考职位”格式命名,并进行电话确认。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证件,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联系方式

1.青岛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联系电话:0532-86668838

2.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联系电话:0532-66887617

3.青岛市散装水泥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

联系电话:0532-58902872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本次招聘范围、条件及岗位要求组织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自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一)初选。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5人的岗位,将通过面试形式组织初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最终面试入围人选。请报考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按照所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初选。初选成绩仅用作确定最终面试入围人选,不计入总成绩。对于面试入围人选因弃权产生的空缺,将按该岗位初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多于5人的岗位,则无需进行初选,所有通过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请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于本考场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 sjw.qingdao.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须知

1.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登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关注、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防疫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卫生。

4.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32-85785825

2.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监督邮箱:[email?protected]

3.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附件:

1:《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岗位表》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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